常见问题问答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常见问题问答 >> 正文

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止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须履行什么手续?

发布日期:2018-11-13 10:47:52 来源:楚雄州林业局 作者: 点击:[]

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止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须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授权的单位批准,领取生产用火许可证方可在野外用火。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违反规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森林防火条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外,还可以责令责任人补种树木。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