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 高建波摄
3月31日上午,楚雄州“回眸‘十三五’ 奋进新征程”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八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州,高质量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先行示范区专题新闻发布会举行。州生态环境局作专题发布,相关部门就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中共楚雄州委宣传部二级调研员孟孚主持新闻发布会。 记者 高建波摄
中共楚雄州委宣传部二级调研员 孟 孚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继续召开“楚雄州“回眸‘十三五’奋进新征程”系列新闻发布会”,本场是该系列发布会的第八场。
党的十八大以来,楚雄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定不移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楚雄模式。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楚雄州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州,高质量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先行示范区建设”专题新闻发布会,具体介绍相关情况。
首先我给大家介绍今天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在发布席就座的领导。他们是:
州生态环境局局长曹波先生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罗志清先生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陆洪朝先生
州水务局副局长郭逢春先生
州林草局副局长文萧翰先生
应邀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云南日报、民族时报、云南法制报、楚雄日报、楚雄州广播电视台、楚雄州广播电视台融媒体发展中心、云南楚雄网、州政府网等媒体的记者朋友。
欢迎大家!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有两项议程。第一项议程是请州生态环境局局长曹波先生发布新闻;第二项议程是请记者朋友提问。
下面我们依次进行。
首先,请州生态环境局局长曹波先生发布新闻
州生态环境局局长曹波发布新闻。 记者 高建波摄
州生态环境局局长曹波: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
大家早上好!
首先,我代表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向各位媒体界朋友们长期以来对楚雄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由我向大家介绍“十三五”以来我州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高质量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先行示范区取得的主要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2次考察云南以来,楚雄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新发展理念,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州各级各部门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定不移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楚雄模式。2020年,楚雄州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荣誉称号,大姚县被命名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第一,生态制度约束更加有力。“十三五”以来,楚雄州出台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一办法两体系”,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进一步压实。完成了州县两级年度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相关工作成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2015年以来共对75名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部门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62项,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机制和审计制度。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实践及公益诉讼,对易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企业和个人形成了有效震慑。全州共制定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文件144个,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意识明显增强,刚性约束力进一步趋紧,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第二,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十三五”以来,楚雄州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积极进展,2020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2015年削减27.73%、氨氮排放量削减24.37%;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19年削减4.54%、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7.97%,全面完成省下达的环境约束性指标。25个国控、省控断面除1个断面有效监测数据不足外其余断面达标率为100%;纳入国家、省级“水十条”考核的6个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西观桥断面水质提前1年“脱劣”并稳定达到Ⅳ类;25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楚雄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连续三年达到100%,细颗粒物平均浓度小于18微克/立方米,其余9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从2017年的99%上升到2020年的100%,细颗粒物浓度下降4.6%。完成了牟定县含镉废渣、南华县砷渣等一批历史遗留污染源的修复治理,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美丽楚雄建设成效显著,森林覆盖率达70.01%,“滇中翡翠”更加熠熠生辉。
第三,生态空间优化更加合理。“十三五”以来,楚雄州全面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严守主体功能区规划,强化河湖岸线管控,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长江经济带“三线一单”战略环境评价规划编制,形成《云南省楚雄州“三线一单”研究报告》工作成果。全州划定生态保护红线7444平方公里,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384.87平方公里,编制完成州级和10县市城镇体系规划,确定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管理保护范围的河道508公里,水库已基本完成管理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河湖岸线保护率为100%;划定空间管控单元94个。逐步形成以重点生态功能区为主体,以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控制边界为支撑,以南部哀牢山生态屏障、北部生态屏障,金沙江干热河谷地带、红河干热河谷地带为依托,结合楚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散状分布,建立“两屏两带多点”的生态安全格局体系。
第四,生态经济发展更加均衡。“十三五”以来,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更加牢固,全州GDP由2016年的847.12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1372.16亿元。全州“2+5+3”重点产业增加值由2018年668.76亿元增加到2020年894.69亿元,十大重点产业增加值占全州GDP的比重达到65.2%。全州能耗强度持续下降,2020年单位GDP能耗累计比2015年下降20%以上,超额完成“十三五”节能目标任务,全州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从2015年的0.9吨标准煤/万元,下降至2020年的0.54吨标准煤/万元,以较低的能耗增速支撑了较快的GDP增长,有力推动了全州绿色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五,生态文化影响更加深入。“十三五”以来,楚雄州深入宣讲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生态文化传承,大力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通过广泛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热情持续高涨,生态文明建设氛围日趋浓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彝州大地广泛传播、落地生根、深入人心,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通过实施恐龙化石保护条例、彝医药条例、彝族十月太阳历文化保护条例、彝族服饰保护条例等政策法规,为全州民族传统生态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和制度保障。建立国家、省、州、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对彝族火把节、查姆、梅葛、彝医药、彝族老虎笙等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抢救性保护,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合理利用和传承发展。全州建立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471项,公布各级代表性传承人1399人。2019年全州生态环境满意度为92.6%,排全省第6位,满意度比2018年的88.70%提高3.9个百分点,排名晋升了4位。
第六,生态生活质量更加优良。“十三五”以来,《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颁布实施,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治理率分达到100%,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6.37%,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平均覆盖率达74.19%,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7.22平方米/人,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楚雄州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楚雄市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大姚县被命名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和云南省美丽县城,全州有8个县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市通过考核验收和公示,4个县市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县城,5个县市成功创建省级卫生县城,6个县市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县城,9个县市成功创建省级平安县城,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4个、国家级绿色学校2所、省级绿色学校111所、省级绿色社区25个、省级环境教育基地11个。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建设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省的殷殷嘱托,也是楚雄州270万彝乡儿女的翘首期盼。楚雄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对楚雄的新定位和新要求,不忘初心、牢记嘱托,以人民为中心,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及生态环境优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争取早日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先行示范区!
谢谢大家!
孟 孚:
谢谢曹波先生的精彩发布!
接下来,请各位媒体记者就自己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提问。
记者提问:“十三五”以来,发展改革部门在推动全州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罗志清答记者问。 记者 高建波摄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罗志清: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十三五”期间,全州发展改革部门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协调作用,大力推动绿色能源产业发展,严格实施能耗双控制度,积极推动低碳发展,强化项目资金争取,推进全州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楚雄州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州委书记任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领导小组;注重规划引领,组织实施了《楚雄州“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制定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年度计划,落实年度工作任务;出台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全州生态文明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开展了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考核和绿色发展指数评价工作;全面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做好《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宣传贯彻工作,为我州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添砖加瓦。
二是推进能源革命,绿色能源产业发展迅猛。我州围绕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目标,加快开发太阳能光伏、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全州已建成投产新能源项目36项,开发规模位于全省前列。全州境内形成“四直十五交”西电东送大通道布局,电力保供能力进一步增强。以绿色能源为驱动的绿色硅、绿色铜、绿色钛等先进制造业快速发展壮大。2020年,绿色能源产业实现产值368.9亿元,同比增长34.4%,实现增加值113.4亿元,同比增长30.5%。绿色能源产业发展迅猛,已成为我州支柱性产业。
三是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落实,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我州各县市各部门认真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部署,压实节能目标责任,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强化节能法规标准约束,加大节能宣传力度,推动能耗强度持续下降,“十三五”期间,全州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20%以上,超额完成“十三五”能耗强度目标任务,以较低的能耗增速支撑了较快的GDP增长,有力推动了全州绿色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是推动低碳发展,为实现碳达峰打下坚实基础。扎实开展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加强低碳发展体制机制建设,稳步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了《楚雄州“十三五”低碳发展规划》,完成《楚雄州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大力推进低碳试点示范创建,建成省级低碳社区3个,省级低碳交通项目1个,试点示范效果明显;有序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组织我州重点企业开展碳排放核算与报告,积极申请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通过综合施策,全州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从2015年的35.2%提高到2019年的40%,全州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显著降低,超额完成“十三五”碳强度下降目标任务,为实现碳达峰目标打牢了基础。
五是全力做好项目工作,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扎实做好项目储备,以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农村电网改造等为重点,千方百计向上争取国家和省资金支持。“十三五”以来,发展改革部门共向上争取国家和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扶持资金约5.1亿元,有力推动了全州生态文明建设。
记者提问:“十三五”期间,楚雄州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哪些重大成就?
州林草局副局长文萧翰答记者问。 记者高建波摄
州林草局副局长文萧翰:
“十三五”以来,全州林草系统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建设“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目标任务,坚持生态优先,坚持依法管理,大力推动国土绿化,不断深化林草改革,积极发展绿色惠民产业,全面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构建了生态安全体系、林草产业体系、生态文化体系齐头并进的良好发展格局。州林草局被国家林草局授予“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先进集体”称号。
资源保护成效显著。全面落实天然商品林保护、森林和草原资源保护管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制等措施。2020年全州森林覆盖率达70.01%,比“十二五”末提高4.15个百分点;森林蓄积量达1.26亿立方米,比“十二五”末增加0.17亿立方米。共投入16.59亿元,实现全州3341.23万亩天然林全额管护。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4年考核为全省“优秀”等次,州林草局被国家林草局授予“2016——2018年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切实加强绿孔雀、西黑冠长臂猿、红豆杉、滇南苏铁等旗舰物种保护。其中:恐龙河州级自然保护区绿孔雀从2015年的56只增加到130只左右;西黑冠长臂猿种群数量从2004年的39群195只增加到63群260只。
不断强化野生动物疫病监测,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大、省人大野生动物禁食、非法交易等相关决定,全面完成禁食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处置任务。全州共退出禁食野生动物养殖场所64家,处置存栏禁食动物17411头只,兑现养殖户补偿资金1024.62万元。
生态修复高质量推进。2020年,累计完成营造林任务261.8万亩、义务植树5743.58万株。我州率先开展“互联网+义务植树”工作,全面提升义务植树工作质量和水平。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楚雄、禄丰、南华3县市美丽公路绿色廊道建设, “三沿”绿化取得重大突破。昆丽高速楚雄段绿色廊道共完成实施面积10199亩,定植苗木491160株,为省级方案任务面积9095.4亩的112%,任务完成在全省前列。林草综合考核均保持全省前5名。
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管理成效显著。坚决全面彻底如期完成2016年以来中央、省环保督察检查反馈36个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我州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经验两次在省级专题会议上交流。建立健全19个管护局,核定编制262名,强化了自然保护区管护机构建设。积极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改革,全州自然保护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将由9.68%提高至11.9%以上。湿地保护能力水平显著提升。2020年,全州湿地保护率74.28%,与2016年度相比,提升60.39个百分点,排名全省第二。
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2020年全州林草行业总产值达243.04亿元,比“十二五”末增加124亿元,年均增长20.87%。农民人均林草收入4269元,林草产业已成为我州农村特别是山区群众的重要收入来源。其中,全州2020年核桃产量10.03万吨,产值17.86亿元,野生菌产量3.08万吨,产值19.37亿元,花椒产量0.86万吨,产值3.13亿元。州林草局获“中国林产业突出贡献奖”。 林下珍稀野生食用菌生态培育关键技术研究与推广获2018年 “梁希林业科学技术二等奖”。
生态扶贫取得显著成效。“十三五”以来,全州林草系统着力开展生态效益补偿、生态建设工程、特色林草产业、林草科技等扶贫工作,投入资金60742.44万元,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66417户、贫困人口214750人,聘用生态护林员5899人,为助推脱贫攻坚发挥了积极作用。
生态文化生动繁荣。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1个、全国生态文化村3个、国家森林乡村28个、省级森林乡村105个、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2个。完成全州4053株古树调查挂牌工作,对古树名木实行有效保护。
记者提问:“十三五”时期我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保护修复做了哪些工作?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陆洪朝答记者问。 记者高建波摄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陆洪朝: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我们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谆谆教诲和殷殷嘱托,切实按照自然规律开展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工作。
一是明确了统一行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保护修复职责。2019年3月全州深化党政机构改革中,已明确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制度和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二是全州自上而下,全国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正在开展。州县国土空间规划作为落实国家、省级规划战略部署的关键节点,既要细化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战略部署,也要谋划地方发展,明确本级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修复的具体安排,承担着“承上启下”作用,是国家意志和省级战略逐级落实的关键节点,是引导地方开发建设行为的重要指南,是助力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与实践探索的重要阵地。形成了《楚雄州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相关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和《楚雄州10县市三调主要地类与二调数据(2017年变更调查)对比情况分析情况报告》。成立了楚雄州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完成了《楚雄州州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实施方案》,成立楚雄州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
三是开展全州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生态保护红线的评估调整工作在充分征求了州县两级生态环境、林草、农业以及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成果已按规程上报审批。楚雄州公开版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7444.76平方千米,占全州三调行政区国土面积的26.18%。评估调整后,全州生态保护红线面积7453.25平方千米,占全州三调行政区国土面积的26.21%。较原面积增加8.49平方千米,比例提高了0.03%,生态保护红线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生态保护红线权威、科学可执行。
四是编制了楚雄州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并完成实施。根据《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楚雄州编制了《楚雄州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我州永仁、元谋、大姚3个县纳入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总修复总图斑24个、总面积504.70亩已全部完成修复。涉及县通过“一矿一策”相继制定了修复方案并实施完成。
“十四五”期间,楚雄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体系为抓手,以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为目标,积极谋划和推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保护好彝州绿水青山,筑牢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打造最美中国彝乡和“滇中翡翠”。
再次感谢新闻界和社会各界的朋友们对我州生态修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记者提问:水已经成为了我国严重短缺的资源,成了制约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请问“十三五”以来,水务部门在推动和促进水生态建设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州水务局副局长郭逢春答记者问。 记者高建波摄
州水务局副局长郭逢春: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十三五”以来,全州水务部门紧紧围绕楚雄州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总体要求,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主要体现在:
一是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指标”有效落实
规划的目标指标全部完成。我州用水总量控制在16.58亿立方米以下,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29%,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3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512。2016-2019年省人民政府对我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结果连续四年均为优秀。州人民政府对10个县市考核结果均在合格以上。
二是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成效显著
2016—2020年全州累计完成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580平方公里,超额完成省下达我州2240平方公里的治理任务。
三是农村饮水安全水平大幅提升
“十三五”以来,全州累计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7.14亿元,提升了105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5.86万人。农村集中供水率98%,自来水普及率95.63%,超额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目标,有力促进了我州农村人居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
四是江河防洪治理取得新成效
“十三五”以来,全州累计投入资金3.51亿元(河道治理2.89亿元,山洪灾害预防及治理0.61亿元),完成河道治理119.8公里;建成了州、县级监测预警平台和县级预警发布系统,共发布预警3201次,避免人员伤亡151人,为抢险、除险、避险提供了信息保障,争取了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防灾减灾成效显著。
五是小水电清理整改基本完成
截至2020年底,全州小水电清理整改已初步完成目标任务。47座电站已安装生态流量监测(监控)设施,完成率100%;州、县市均建立了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平台。立即退出类电站12座已全部完成退出,完成率100%,有整改任务的9个县市如期完成了州级验收,完成率100%。
六是节水型社会建设深入推进
“十三五”以来,我州着力推进国家、省节水行动,强化农业、城市、工业节水,编制《楚雄州“十三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出台实施了《楚雄州节水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成功创建大姚、姚安、元谋3个县为国家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县,楚雄、南华、永仁、禄丰4个县市为省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县,成效明显。
七是河湖水资源保护力度不断加强
“十三五”以来,有序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九龙甸、西静河等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稳定向好。水质信息化及监测预警能力不断提升,有效推进了全州千吨万人及以上水源水质监测工作。确定了以渔泡江干流、青山嘴水库为重点的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保障实施目标。全面完成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管理范围划定。
八是河湖长制工作向纵深推进
按照“州统筹、县指导、乡为主、村落实”的工作机制,全面建立了四级河长五级管理、二级督察体系,三级专项督导制度,全州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21.7万人次,制定了《楚雄州美丽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3年)》《楚雄州以长江为重点的两大水系保护修复攻坚战实施方案》《楚雄州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全面推进“楚雄州清水行动”“清四乱”等16项专项行动。楚雄州河湖长制工作2017--2020年连续4年在省级验收考核中获评“优秀”,2019年度在全省16个州市排名第一。
孟孚:
鉴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到此为止,各媒体朋友们还有需要解答的问题可在发布会结束后与参加新闻发布的各单位的联络员进行联系。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