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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交函〔2025〕16号
魏朝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交通客运规范化建设的建议》(第0110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农村客运发展工作,局领导组织相关科室、单位结合我州农村客运实际情况,对“关于加强农村交通客运规范化建设的建议”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深入企业调研座谈,积极推动建议落实。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部分特殊群体外出交通不便的问题”。二是“农村客运管理不规范、利润收入低的问题。”
我们经研究核实后认为,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私家车出行已成为主流,但部分特殊群体,包括学生、老年人以及缺乏交通工具的农村居民,依旧面临出行难题。同时,受私家车普及、出行方式多样化等因素的影响,道路客运市场整体发展形势严峻,尤其是农村客运市场,客运量下滑严重,企业经营困难。此外,由于客运审批必须严格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无法随意创新和改变既定的客运审批方式,农村客运“定时、定线”的经营方式难以完全满足群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一定程度上催生了非法客运现象,对农村客运的规范化管理造成较大影响。长期以来,全州交通运输系统始终在积极探索客运规范化建设的新模式,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切实巩固建制村通客车工作成果。截至目前,全州共有农村客运企业23户、农村客运线路224条、农村客运车辆513辆,全州103个乡镇1106个村(社区)通客车率均达到100%。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采取试点带动模式,规范审批、管理和运营农村客运车辆,以解决农村群众出行实际需求”的建议。
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一)多措并举,提升农村客运覆盖率。持续推动农村客运向“留得住、通得好、高质量”发展,提升服务品质,全面推进城际公交、城乡交通运输服务一体均等发展,鼓励城市公交线路向乡村延伸,推进毗邻县间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构建便捷高效的城际、城乡运输服务网和城市出行网。目前,全州已开通城际公交线路21条,城乡公交线路140条,覆盖70个乡镇639个村(社区),服务人口达161万人,农村地区的公交服务深度和广度显著增强。2024年9月20日,省交通运输厅发布2023年度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评价结果,楚雄州10县市评价等级全部达到AAAAA标准,全州平均分95.99分,排名全省第三。
(二)规范管理,保障安全运营服务水平。道路客运班线属于国家所有的公共资源,班车客运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后,不得擅自暂停、终止或者转让班线运输。近年来,我州结合城乡发展和人口分布,积极探索城乡公交、班线客运、区域经营、预约响应、定制客运、网约车等灵活多样的城乡客运服务模式,推动城乡公交集约化、规模化和公司化经营,严格落实农村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农村客运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提高技术技能、职业素养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把进入运输市场车辆技术关,严格落实车辆动态监控制度,强化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治理,有效解决农村客运赶集、假期等重点时段的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问题。2024年,通过依托智慧化监管平台开展营运车辆安全隐患治理,全州道路客运领域超速、疲劳驾驶等行为综合下降24.51%。
(三)加强执法,强化非法营运整顿。近年来,全州交通运输部门不断加大农村客运市场综合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农村客运经营、超范围经营等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广泛宣传“拒乘黑车”,引导公众选择合法营运车辆出行,切实保护合法经营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客运市场秩序。2025年1-5月,全州交通运输执法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529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295辆次,检查车辆14540辆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714件,农村客运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紧盯农村客运经营管理和行业发展中的关键问题,优化农村客运网络布局和线路审批,加强与教育、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同,针对农村学生、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指导和鼓励客运企业通过开通定制公交、通学公交等服务方式,提高农村客运服务保障质量,全力巩固农村客运“兜底”服务保障功能,不断提高农村群众出行便捷度和满意度,为高质量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支撑。
感谢您对楚雄州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