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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楚雄彝族自治州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2-12 08:27:00 来源: 作者: 点击:[]

各位州政协委员:

经政协楚雄州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协商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楚雄彝族自治州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2月17日至21在楚雄召开。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指导思想

在中共楚雄州委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州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突出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充分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作用,为实现富民强州宏伟目标献计出力。

二、会议的主要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政协楚雄州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

(二)列席楚雄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三)协商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通过政协楚雄州提案委员会关于九届四次会议期间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五)审议通过政协楚雄州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2014年2月17日至21日开会,会期5天。17日下午2:30至6:00在雄宝酒店一楼大厅报到。

四、会议的相关要求

(一)请各县政协统一组织驻本县的州政协委员、列席人员按时报到参加会议;

(二)驻县委员报到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办理入住登记手续;

(三)出席会议的委员不得缺席,确因特殊原因需请假者,需单位出具证明,书面报经大会秘书长批准;

(四)请参会的少数民族委员着本民族服装。

楚雄州政协办公室

201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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