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纪委、监察局,州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纪委(纪检组)、监察室,州纪委监察局各纪工委监察分局:
元旦、春节临近,中央纪委先后发出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严禁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近日,省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省纪委监察厅印发了《关于大力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坚决正风肃纪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坚决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为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杜绝奢侈浪费,建设节约型、廉洁型机关,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多年来,每逢元旦、春节一些地方和单位就用公款购买烟酒、印制赠送贺年卡等年货节礼,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走访,这种“不碍大节的歪风”、“不落腰包的腐败”,暗藏着“四风”之弊,危害性很大,既是形式主义的表现,又助长了奢靡之风。大力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行为,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党委实施办法,坚决纠正“四风”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现实需要。全州各级各部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强化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责任主体意识,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纪委监察厅、州纪委监察局印发有关元旦、春节期间厉行节约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坚决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行为。
二、严明纪律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省纪委印发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九个严禁”:严禁用公款送节礼、大吃大喝;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安排旅游等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严禁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严禁领导干部借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子女上学、乔迁新居、庆生祝寿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违反纪律要求;严禁年终突击花钱、滥发钱物;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违反规定驾驶公车。切实加强对行政经费特别是“三公”经费的管理控制,不讲排场、不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结合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专项整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主动、及时整改落实。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廉洁过节,本着简约、俭朴原则安排好岁末年初和节日期间各种活动。
三、加强监督检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加强对《通知》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对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问题线索进行排查,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抓住典型,正风肃纪,严查快办顶风违纪行为,做到露头就打、落地就抓,核实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责任。州纪委监察局将组织暗访组深入县市和州级部门就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九个严禁”执行情况进行暗访,集中通报曝光违规违纪典型案例,以儆效尤,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震慑力,确保全州各族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佳节。
监督举报电话:12388(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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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楚雄州纪委
楚雄州监察局
201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