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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31日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州长李红民的提请和曹卫东同志关于辞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的请求。州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曹卫东辞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并报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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