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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整改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的通报(第一期)

发布日期:2016-07-27 09:16:00 来源: 作者: 点击:[]

  近日,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后,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转交涉及县市认真调查核实,并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现将第一期3件环境问题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禄丰县碧城镇温泉村地下水浪费特严重,小规模农家乐多,无规划,污水垃圾乱排乱放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禄丰县碧城镇温泉村地下水浪费特严重,小规模农家乐多,无规划,污水垃圾乱排乱放。
  (二)调查情况
  7月21日,州政府派出督察组,深入禄丰县碧城镇温泉村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举报属实。温泉村外排污水方面多为生活污水及洗浴废水,生活废水处理方面多数有化粪池等处理设施,洗浴废水多数直接外排进入农田灌溉沟渠,少部分进入温泉村西面河流。
  (三)整改情况
  针对存在问题,州委、州政府责成禄丰县委、县政府认真调查,研究措施,迅速整改。禄丰县委、县政府及时成立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四个方面的问题研究措施、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1.地下水浪费问题。目前,针对地下水资源调查及节约用水宣传工作正在开展。
  2.小规模农家乐无规划问题。目前,碧城镇人民政府筹集前期规划编制经费10万元,启动了规划编制工作,《禄丰县罗次温泉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下发实施。
  3.污水乱排问题。目前,禄丰县环境监测站已完成西面河流水质检测。通过上游及下游两个断面的监测数据对比,下游水质与上游水质无明显变化,说明温泉村部分生活污水对西面河流的水质影响较小。禄丰县环境监测站将定期对西面河流水质进行监测。
  4.垃圾乱放问题。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新建垃圾填埋处理厂工程建设有序推进。
  (四)下步工作计划
  楚雄州委、州政府责成禄丰县按照既定的工作措施,克期完成地下水浪费、小规模农家乐无规划、污水乱排三个问题的整改工作。
  二、关于武定新立钛业有限公司肆无忌惮排放黑色烟尘和没有安装除尘设施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武定新立钛业有限公司肆无忌惮排放黑色烟尘,尤其是在夜晚,以及没有安装除尘设施。
  (二)调查情况
  7月21日,州政府派出督察组,深入武定新立钛业有限公司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举报不属实。企业投资8126万元,建有10套废气处理系统(其中电炉尾气采用泰森烟气洗涤系统进行除尘,其余系统均采用布袋收尘),5套水处理系统,且属省控企业,每季度定期接受监督性监测,各项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没有出现擅自停用环保设施的行为。2016年6月22日和7月22日,武定县先后两次对武定新立钛业有限公司钛精矿高温和低温干燥除尘设施外排口开展了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对照项目环评审批文件批准执行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没有超标排放污染物。
  (三)下步工作计划
  楚雄州委、州政府责成武定县始终保持执法监管的高压态势,督促企业加大环保设施投入,及时主动公开企业环保执法监测监察监管信息,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企业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关于云南省的有色矿山、有色冶炼及造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全部都未经过处理直接排放,部分企业的环保设施多是摆设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云南省的有色矿山、有色冶炼及造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全部都未经过处理直接排放,部分企业的环保设施多是摆设。
  (二)调查情况
  7月21日至24日,州环保局责成各县市环保局对辖区内有色矿山、有色冶炼及造纸企业的污染治理、环保设施运转及环境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州政府派出督察组,深入重点县市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经调查,举报不属实。楚雄州辖区内有色矿山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有色金属冶炼根据行业特性对生产废水进行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造纸企业均为再生纸生产企业,生产废水不外排。
  (三)下步工作计划
  楚雄州委、州政府责成州环保局继续加大对全州有色金属矿山、有色金属冶炼和造纸等重点行业企业的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切实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确保全州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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