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就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发表了重要讲话,作出了社会保障是“治国安邦的大问题”的重大判断。总书记指出,要坚持系统观念,把握好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提出的新要求,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谋划好社保事业发展,顺应人民对高品质生活的期待,把更多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再分配力度,适应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进程。
一、为什么要开展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
(一)是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重大政治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治国安邦的大问题。”持续推动基本养老保险扩面提质增效,是应对老龄化挑战的重要举措,既是关乎民生的经济问题,更是涉及群众利益的政治问题,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意义重大而深远。目前,我州缴费年龄段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占比低于全省7个百分点,全州企业职工平均养老金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也还有一定的差距。按照社保制度法则,养老金待遇与缴费年限长短和缴费档次高低直接相关,因此,必须从现在开始做起,通过优化参保结构,把更多劳动年龄阶段人员纳入职工养老保险,引导他们选择高档次缴费、持续性缴费,才能逐步提高老年群体养老金水平,才能逐步缩小老年群体收入差距,为实现共同富裕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党委、政府关注民生的重点工作安排。省委将社会保险扩面增效列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重点工作,2021年王予波省长调研人社工作时提出:“社会保险要扩面增效”。2022年5月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的意见》,明确提出了近期阶段和长远战略目标,主要是着力提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占比,进一步优化参保结构。到“十四五”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缴费阶段人员中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占比达到30%以上;到2035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缴费阶段人员中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占比达到50%以上。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州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楚雄州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方案》,锚定2035年与全国全省基本同步实现现代化的目标,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和“等不得”的紧迫感,切实把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为推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时代赋予人社部门的重要使命担当。扩面增效工作是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必然要求,是功在当代、利在长远、事关民生的一件大好事、大实事,这也是新时代人社干部勇担重任的光荣使命。这里所说的“扩面”是指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增效”是指提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数占基本养老保险总人数的比重。作为人社部门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织密民生保障网、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调结构、促增收为主线,通过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政策体系、强化扩面措施、提升服务水平,在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实现人人老有所养的同时,突出优化参保结构,将更多人员纳入更高保障水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为实现共同富裕目标贡献人社力量。
二、如何推进扩面增效工作?(主要是三个步骤解决3个问题)
(一)开展调查摸底、数据比对“找到人”,重点解决参保对象不精准的问题。主要是建立两项机制:
一是建立入户摸底调查常态化机制。各级政府结合乡镇、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和网格化管理,建立全民参保入户调查常态化工作机制,每年至少组织社保服务先锋队员、基层社保协办员、志愿者等集中开展1次入户调查,精准掌握调查对象基本情况,依据缴费能力、年龄、缴费意愿等因素确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对象,建立扩面对象实名库,并实现动态更新,为精准扩面掌握第一手资料。二是建立信息数据共享核查机制。由人社部门牵头,教育体育、公安、民政、司法、自然资源等16个行业管理部门和单位,根据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需要,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和资源优势,认真开展线上线下涉及社会保险信息共享比对和数据核查,全面摸清应参保单位和人员底数,为有效推进扩面增效工作奠定基础。
(二)广泛政策宣传、清楚算账“引导人”,重点解决参保意愿不积极的问题。主要体现两个方面:
一是通过典型引路带动一批。通过落实村(社区)干部、乡村医生、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补贴政策,引导符合条件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带动有缴费能力的城乡居民尤其是富裕农村居民群体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二是通过精准宣传动员一批。依托社保服务先锋队和志愿者队伍,以及乡镇、村(社区)管理的各类基层服务组织,针对目标群体组织开展“一对一”“面对面”入户宣传动员,讲清参保好处,算清缴费实惠,将外出务工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个体工商户等有参保条件的人员和职工纳入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三)层层压实责任、优质服务“保到人”,重点解决参保效果不明显的问题。主要强化两项责任:
一是强化挂钩“包保”责任。州级以人社部门为主,各县市政府负总责,以乡镇为主体,层层建立挂钩联系“包保”工作机制,以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为抓手,广泛开展“政策看得懂、待遇算得清、业务会办理”的宣传,推进扩面增效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二是强化工作落实责任。坚持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按照实名库系统分类入库管理群体,制定年度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协同配合,层层落实责任。同时,把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纳入绩效考核,列入年度重点督查项目,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定期通报工作情况。
三、参加养老保险有哪些范围?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及其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企业及其职工。一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二是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三是外国及外省驻滇企业及其职工。
(二)灵活就业人员。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全日制在校学生)至法定退休年龄、在云南省境内从事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经本人自愿申请,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四、参加养老保险有什么好处?
按照符合条件参保后,达到条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养老金待遇: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以上。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参保人办理退休手续后可领取养老金至终身。基本养老金计发与参保人的缴费档次高低、缴费年限长短、退休时年龄密切相关,所谓的“多缴多得、长缴多得”,还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平工资)相关。办理退休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正常退休: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在管理(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在生产(工勤服务)岗位年满50周岁的职工,可以申请办理退休。其中灵活就业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可以申请办理退休。
二是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一是在全民所有制及集体所有制企业从事高空或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二是从事井下或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三是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从业人员;四是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以上的,可以申请提前退休,退休年龄在正常退休年龄的基础上提前5年。
三是因病提前退休:参保人员经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以上的,可申请提前退休。
五、如何参保缴费划算?
参保缴费按照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资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参保人员可以在60%—300%之间选择适合的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档次按每档增加10个百分点确定,一共有25个档次,以单位参保的按月缴费,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可以选择按月、按季、按年缴费。参保身份不同、缴费档次高低、缴费年限长短与退休养老金待遇有很大的关系:
(一)参保身份不同缴费费率不同。以单位参保的目前缴费比例为24%,其中,单位缴纳比例为16%,个人缴纳比例为8%,个人缴纳的全部记入个人账户。按2022年缴费社平工资6622元计算,按60%缴费,单位每年承担缴费7629元,个人承担缴费3814元;按100%缴费,单位每年承担缴费12714元,个人承担缴费6357元。
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缴费费率为20%,其中,12%进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按2022年缴费社平工资6622元计算,按60%缴费,年缴费9535元,季缴费2384元,月缴费795元;按100%缴费,年缴费15893元,季缴费3973元,月缴费1324元。
(二)缴费档次高低领取待遇不同。甲乙男职工在缴费年限相同、同时正常退休的情况下,甲职工按60%档次连续缴费15年,2022年年满60周岁退休可领养老金1196元;乙职工按100%档次连续缴费15年,2022年年满60周岁退休可领养老金1605元。由于缴费档次不同每月养老金相差409元。充分说明缴费档次越高将来领取养老金越多。
(三)缴费年限长短领取待遇不同。甲乙丙职工在缴费档次相同、同时正常退休的情况下,甲职工按60%档次连续缴费15年可领养老金1196元,乙职工按60%档次连续缴费20年可领的养老金1532元,丙职工按60%档次连续缴费25年可领养老金1858元,由于缴费年限不同他们每月养老金最高相差662元。充分说明缴费年限越长将来领取养老金越多。
(四)提早缴费领取待遇增幅大。李某在1995年10月至2010年9月每年连续按照60%档次缴费满15年,总共缴纳保费约25000元,个人账户累计余额约12000元。2010年年满60周岁办理退休每月可领取养老金463元(不算个人账户利息),经过11年调整提高养老金,到2022年养老金达1881元,养老金比退休时增幅超过4倍,充分说明早参保得实惠,随着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五)参保缴费个人账户利息收入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每年按照国家规定计息,2021年以6.69%计算,是银行同期存款年利率(1.5%)的4倍多。
六、如果还没有领养老金就死亡的怎么办?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分为退休和在职死亡两种情况:
退休和在职死亡的丧葬补助金计算是一样的,为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以2021年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3409元计算,参保人死亡可领取丧葬补助金6818元。
抚恤金以死亡时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缴费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退休的每领取1年养老金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
以2021年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3409元计算,参保人死亡,缴费不满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10227元;缴费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20454元;缴费满10年、不超过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30681元;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发放月数最高24个月81816元。退休的每领取1年养老金相应减少1个月,最低发放月数为9个月30681元。从参保人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待遇来看,缴费年限越长领取待遇越高。一般情况下缴费满5年以上的参保人死亡,最终领回来的金额都比实际缴费的高。
七、如果缴费年限不足怎么办?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分为两种情况办理: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按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缴费满15年,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参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逐年延长至缴费满15年后,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果不愿意延长缴费的也可以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以连续计算,达到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件时按照规定计发养老金待遇。
申请延长缴费的人员,仍在单位工作的,可按单位继续参保缴费;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人员、自谋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继续参保缴费。
八、离职后,用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会被“清零”吗?
从用人单位离职后,可以继续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养老保险,直至到新单位入职。若失业期间没有接续缴纳养老保险,也不用担心“清零”,由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并不会因为中断缴费、工作变动、更换居住地而清空个人账户和缴费记录。
九、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就可以了吗?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满15年,只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领取养老金的最低年限要求。如果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费用是法定义务,即使已经缴满15年也应继续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可结合自身条件和意愿选择,鼓励长缴多得、多缴多得。
原文: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