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举报投诉电话
全州广大市民、社会各界朋友们:
2021年1月15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2021年5月1日开始施行。《条例》明确了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等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和使用中的主体权利及责任,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对骗保违法行为的惩处等都作了明确规定,构建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全方位监管体系,强化了对医保基金的依法监管,为做好基金监管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为广泛动员全州广大市民、社会各界参与到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条例管理的行动中来,形成“加强基金监管,人人有责;守护基金安全,个个参与”的良好氛围,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监管环境,织密基金监管网,筑牢医保防护线,共同守护好大家的“看病钱”“救命钱”。州医保局决定从2022年4月1日起,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征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现向全州广大市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问题线索,重点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违反《条例》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线索经调查核实,将按照《云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奖励标准予以奖励。
楚雄州医保局举报电话:
0878—3369183
楚雄州医保局电子邮箱:
cxzylbzj_jjjgk@163.com
邮寄地址: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阳光大道283号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
附件:各县市举报投诉电话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