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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14 09:43:12 来源:楚雄日报   作者: 点击:[]

各县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州教育体育局:

现将云南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云应疫指办发〔2020〕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研究贯彻落实。

一、要结合州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力落实“五个加强”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要结合州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强化工作统筹,结合各校实际,切实细化、完善开学应急预案,认真审核并按时上报开学应急预案,确保开学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万无一失。

三、要认真贯彻落实云应疫指办发〔2020〕7号文件和《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组织中小学在疫情防控延期开学期间开展网络教学的实施意见》的部署和要求。全州各高校、中职学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延期至2020年2月底以后,具体开学时间待省根据疫情综合研判确定后另行通知确定。此前,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和各学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方面,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育体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积极筹备防疫物资,认真制定好开学预案,落实学校和师生疫情防控措施,提前谋划好开学的准备工作,建立完善健康检测、每日报告、杀菌消毒、应急处置等机制;另一方面,全州各学校教职员工必须于2月底前14天返回工作地居家观察的同时,通过信息化方式,认真组织开展网络线上教学,确保初三和高三年级2月10日、普高一、二年级2月17日、义务教育一至八年级和中职教育及特殊教育2月24日至正式开学前开展线上教学和辅导。各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和活动。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在原计划正式开学日之前,不得提前开始新学期课程网上教学。

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12日

关于 2020 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

各州、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省教育厅: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全省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高校、中职学校、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学时间延期至2020年2月底以后,暑假放假时间相应顺延,确保国家规定的春季学期课时总量不减少。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综合研判确定后另行通知。

二、各级教育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积极筹措准备防疫物资,督促指导学校制定开学预案,落实学校和师生疫情防控措施。

三、学校要提前谋划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调整教学计划,建立完善健康监测、每日报告、杀菌消毒、应急处置等机制。严格校园安全管理,落实值班带班制度,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

四、教职员工原则上要在2月底前14天返回工作地,居家观察。教师要通过信息化方式,向学生推荐一批复习资料、阅读书目和音乐美术影视作品,引导学生开展自主学习。院系领导、辅导员、班主任等要采取“人盯人”措施,全面掌握每一名学生动态,主动联系每一名学生,了解每一名学生健康状况,提醒和强调不得提前返校等要求,为学生假期学习和复习提供指导和服务。

五、学生和家长要积极学习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接受健康教育,引导学生主动开展课外阅读、艺术鉴赏、家务劳动、室内锻炼、家庭观影等活动,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就医,并报告班主任、辅导员。

六、各地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国家网络云课堂、云南省“云上课堂”等各级教育部门建立的网络、电视等平台,以“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项目的课程资源为基础,吸收其他优质网络课程教学资源,为中小学提供丰富多样、可供选择的优质网上教学,落实“停课不停学”要求。初三、高三毕业班可以通过网络教学为学生提供学习复习支持。各地各校在原计划正式开学日之前,不得提前开始新学期课程网上教学。正式开学后,所有新学期课程要从头“零起点”教学。

七、各高等院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采取政府主导、高校主体、社会参与的方式,共同实施并保障高校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在线教学。

八、正式开学前,民办学校、培训机构一律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违者吊销其办学许可证。严禁教师组织、参与补课,一经发现,取消其教师资格。

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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