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州财政局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强化经费保障,助力人才工作提质增效,推进人才强州战略实施。
强化经费保障,推进人才政策落地。前三季度,州级财政共安排中央和省、州人才工作经费3093.74万元,支持“1+3+N”系列 人才政策实施,持续保障“兴楚英才”“智慧楚雄”“技能楚雄”等行动计划。其中,安排人才工作经费预算889.71万元,用于“兴楚英才”培养、青年人才引培及首批“兴楚人才支持计划”等项目。向上争取中央和省人才发展补助专项资金2204.03万元,用于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等领域的人才培养。
优化发展环境,激发人才创新活力。锚定全州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聚焦“5千6百”重点产业发展,围绕高层次人才招引、人才能力提升、人才关怀、项目奖补等,统筹安排“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经费、省委联系专家慰问经费、首批“兴楚英才支持计划”保障经费,进一步支持提升人才综合素质,持续发挥专家人才的引领带动作用,擦亮人才服务品牌,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认真贯彻落实州委人才工作“1+3+N”系列政策,深入推进“兴楚英才”培养工程,“千名硕博进楚雄”专项行动,合理安排人才工作经费预算。围绕部门管理职责、支持内容、预算管理、绩效监督等,制定并修改完善《楚雄州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财政资金分配与管理制度,把项目绩效评价作为人才专项经费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推动人才强州战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