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政协机关着力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创新提质,让“文明之花”绽放出绚丽芳华。机关先后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4部委授予“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获评“云南省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第四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被中共楚雄州委评为楚雄州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楚雄州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先进集体。
精心谋划部署,高位组织推进。制订《政协楚雄州委员会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实施方案》,成立由州政协主席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职责任务;先后召开动员会、推进会,听取工作汇报,督查推进情况;把创建工作情况列入州政协党组会、机关党组会议题,每年听取2次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领导带头示范,职工积极参与。州政协领导带头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先后16次深入联系社区督查指导文明城市创建;将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纳入州政协年度重点工作,制订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指标,做到人人身上有任务、个个身上有指标、干部职工全参与,形成上下齐心、合力创建的良好氛围。
突出党建引领,群团协同推进。坚持把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纳入党组工作要点,融入机关党建工作,成功创建“云南省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为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奠定坚实基础。健全完善“党建+文明创建”机制,将文明单位创建纳入党建工作清单,按月提醒各党支部,推动任务落实。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完善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将党员参加文明创建、志愿服务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等作为积分的重要依据,鼓励和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文明创建活动。发挥机关工会、妇委会作用,以政协系统职工运动会、机关工会、“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等活动为载体,动员机关干部职工参与文明单位创建,形成创建合力。
常态化开展学习,文明创建深入人心。坚持“第一议题”“第一专题”制度,创新开设“党史知识”课堂、“创新理论”课堂、“廉洁教育”课堂、“业务知识”课堂、“文明新风”讲堂,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230次。突出政协特点常态化开展“十个一”活动,截至2023年12月,共开展集中学习活动79次、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81场、文体活动12次、道德讲堂12场;开展大规模书香政协读书活动6次、联系帮扶送温暖活动6次、交心谈心活动6次、履职成果征编活动3次、传统节日和民俗节日活动14次,表扬先进典型43人(次)。
正确处理好创建活动与履职工作的关系,通过文明创建打造政协工作新亮点,以工作实际成效检验精神文明创建成果。将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与打造“同心政协、有为政协、开放政协、活力政协”履职目标有机结合,坚持“谋”字当头、“干”字为要,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将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与开展“院坝协商·建设文明村寨”有机结合,组织开展“院坝协商”议事320场(次),多个县(市)政协“院坝协商”工作经验在国家级、省级媒体刊发。将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与履行社会责任有机结合,以开展“五项助推”和办好“10件实事”为抓手,全力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双助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