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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聚焦住房民生保障

发布日期:2024-04-28 09:02:01 来源:楚雄日报   作者:李发旺 点击:[]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因城施策、精准施策,用好用足公积金政策“工具箱”,更好满足缴存人合理住房消费需求,全力保障住有所居、住更优居。

持续扩大制度覆盖面。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全覆盖的基础上,高度关注新市民、青年人、新就业群体“建缴”问题,向各类经营主体推送《公积金缴存提醒函》、短信9.7万份(条),公积金缴存登记与企业开办实现“一窗通”;突出人力资源企业、民营企业、社区干部等重点,分步骤推进缴存扩面;连续3年举办公积金宣传月,加强年检审查,与州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公积金缴存强制执行协同机制的通知》,切实维护各类就业群体合法权益。“十四五”以来,全州新增缴存单位748户、缴存职工3.53万名,公积金制度惠及面逐步从体制内向体制外人员拓展,从城镇“老市民”向“新市民”覆盖,从公有制向非公有制层面推进,使符合条件的职工及个人都能公平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和政策红利。

全力满足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为切实满足缴存人保基本、促改善、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先后3次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至单职工60万元、双职工80万元,全面推行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商转公、异地贷款等政策,将“存贷挂钩”贷款倍数由10倍提高至20倍,贷款最低保障标准由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首套房首付比例降低至20%。“十四五”以来,累计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37.6亿元,支持9655户职工家庭购、建住房面积144.21万平方米,累计节约购房利息支出3.39亿元,持续释放缴存职工住房消费潜力,广大缴存职工居住条件不断从“有”向“好”转变。

关心关爱“一老一小”等特殊群体。在全省率先出台老旧小区改造可提取子女公积金、子女州内购买首套住房可提取双方父母公积金和二孩、三孩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20%、30%等政策。提高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额度至每年1.8万元、兴楚人才每年3.6万元,服务新市民、青年人稳业安居,全力支持各类人才在楚发展。同时,在全省率先建立跨区域合作机制,同四川省攀枝花市签订《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合作协议》,以政策互认、业务协同、信息共享、治理同步,满足两地职工和人才跨区域住房保障需求。“十四五”以来,全州发放二孩家庭贷款321笔1.5亿元,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和各类人才租房提取公积金0.1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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