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姚安县持续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全力保障辖区肉类产品质量,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统筹协调,由县食安委牵头,县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开展部门协商及风险研判,抓牢专项整治重点、细化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推进有序,切实解决基层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强化市场监督检查及执法力度,以肉类生产经营主体为重点对象,以生猪、肉牛、肉羊、肉鸡及其肉类产品为检查重点,紧盯非法采购肉制品原材料、“两超一非”、生产经营被污染食品等违法行为,重点对肉制品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否使用或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制品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检查抽查肉制品小作坊5家(次)、生鲜肉及肉类产品经营户51户(次),下达责令整改2家(次),有效规范了肉类产品市场经营秩序。
建立部门联合检查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部门沟通协作,结合群众投诉举报、部门通报、抽检监测与数据分析、媒体报道等方面风险信息情况,梳理亟待治理的难点、堵点问题,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找准发力点、同频共振,聚焦畜禽养殖及屠宰、肉及肉类产品生产经营等各环节,紧盯畜禽养殖场(户)、屠宰场所、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腌腊肉制品加工小作坊、经营肉类产品的食品经营者等重点场所,强化摸底排查,逐一开展排查和暗访,建立问题线索清单,全面整治消除风险隐患。截至目前,共开展部门联合监督检查4次,排查检查生鲜肉及肉制品相关市场主体(场所)32家(次),开展肉制品监督抽检29批(次)。
姚安县市场监管部门以警示约谈、下发提醒告诫等形式,充分利用网格员一线作用,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在执法过程中一并向肉类生产经营主体广泛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指导经营主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杜绝生产加工“脏、乱、差”问题。截至目前,已向经营主体发放《肉类产品及肉制品生产经营提醒告诫书》120余份,开展行政指导2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