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元谋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法履行人大依法监督职能,促进了元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提升。
主动出击抓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元谋县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元谋县人大常委会每年都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调研检查议题,认真对全县的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开展调研检查。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议意见,促进了全县的环境保护工作。近4年来,元谋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城镇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土壤质量优良,县城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噪声持续好转,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0年元谋县成功创建为“省级生态文明县”“省级园林县城”“省级卫生县城”,元马镇创建为“国家级生态乡镇”,黄瓜园镇雷丁村荣获“国家级生态文明村”。
突出重点抓监督。河湖是生态环境的重要载体,为持续加大河湖长制工作的推进力度,促进生态环境改善,根据《元谋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督察制度》和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元谋县人大常委会每年都对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由县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队组成检查组,分别深入乡镇、河流、水域、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检查组把监督检查情况形成报告后,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县人民政府克期给予整改和解决;对于如何更好地开展河湖长制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促进河湖长制工作责任的落实。
深入实地强监督。元谋县人大常委会把组织开展人大代表专题视察作为促进人大代表履职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省、州、县人大代表深入全县的重大项目工地,开展实地专题视察。近年来,分别对乌东德水电站建设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了视察,对国家储备林等林业生态建设项目进行了视察。通过视察这些重大项目,代表们各抒己见,对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对存在的问题也一针见血地给予监督,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支持、用监督推进工作的目标。该县抓住实施生态公益林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长江经济带绿色生态廊道质量提升工程等项目机遇,积极培育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启动实施了9.54亿元的元谋县国家储备林生态建设项目,投资18.65亿元建成了滨江大道、源达路等16条市政道路和给排水、电力通信、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95亿元建成凤仪公园和凤凰湖公园,农村公厕覆盖率达100%。
全县森林覆盖率从“十二五”末的43.1%增加到2020年的51.47%,森林覆盖率年均增速连续保持在全州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