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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长江“十年禁渔”系列行动取得实效

发布日期:2023-10-25 10:43:56 来源:楚雄日报 作者:杨文昌 点击:[]

2023年是长江“十年禁渔”执法监管和水生生物保护能力建设的关键年,楚雄州坚决落实“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政治任务,围绕《楚雄州金沙江流域重点水域2023年长江“十年禁渔”系列专项行动计划》《楚雄州长江“十年禁渔”2023年暗察暗访工作方案》等工作要求,坚持在金沙江流域重点水域开展违规垂钓专项打击行动、巡航检查行动、“四清四无”再排查行动、禁捕执法监管暗察暗访行动等,保持长江流域禁捕执法高压严管态势,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加强水陆巡查,巩固“四清四无”。楚雄州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势,对金沙江采用渔政执法船、执法快艇相结合方式巡江,对龙川江、渔泡江高发水域使用执法车进行陆上岸线巡查和夜晚蹲守方式,确保禁捕水域排查全覆盖。今年上半年,全州共开展专项执法联合行动126次,出动执法人员4009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209辆(次)。出动执法船艇69艘(次),水上巡查里程达4454.93公里。

关口前移,严查非法渔获物交易。按职责明察暗访销售、加工、采购禁捕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和未落实进货查验要求的非法水产品,防止非法渔获物上市交易。上半年,全州共检查水产品销售点392个(次),检查渔具生产、经营点201个(次)。

紧盯违规垂钓,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楚雄州以龙川江流域综合体建设促进“十年禁渔”,营造违规垂钓专项打击宣传声势和高压态势,深入禁渔水域,对江、河里的渔罾、渔簖、地笼网等非法捕捞渔具进行“地毯式”排查清理。

依法办案,从重从快处罚。在元旦、春节、清明等节假日和“6月安全月”期间,紧盯交界水域持续开展跨地区联合系列执法行动。上半年,全州共办理禁渔区渔政行政处罚案件14件,移送公安机关2件;没收电捕渔具5套、没收网状可折叠地笼6个、伞笼4套,没收渔获物11.77千克,罚款1.23万元;破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48件,抓获犯罪嫌疑人75人,查获非法捕捞器具75具,打掉非法捕捞犯罪团伙14个。

多形式宣传,营造社会氛围。上半年,全州共印发宣传材料37732份,电视、广播滚动播报4次,新媒体报道34次。在县处级单位及以下门户网站和政务公众号宣传报道36次,播发公益广告11次,树立禁渔宣传栏告示4个,张贴禁食长江野生鱼提示292个。利用各乡(镇)赶集日开展“禁渔禁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现场法治宣传6场(次),向沿江手机用户定向推送长江禁捕提醒短信和政策规定6次71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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