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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强化政府采购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发布日期:2023-10-16 10:43:16 来源:楚雄日报 作者:杨俊淼 点击:[]

楚雄州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改革措施,在政府采购业务工作中坚持惠企、便企、利企目标导向,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不断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数字采购”降成本。依托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打造线下不见面、线上零距离的采购新模式,实现经营主体投标成本“五个零”(电子投标实现投标文件编制“零成本”,网上报名实现投标报名“零成本”,网上不见面开标实现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零成本”,网上“屏对屏”远程述标、演示实现述标谈判“零成本”,线上异议、投诉办理实现维权“零成本”)。今年1至9月,全州共组织政府采购项目322个,采购金额4.8亿元,参与经营主体3379家(次),估算为参与政府采购供应商节约成本680余万元。

电子卖场增活力。实行供应商 “零门槛”常态化入驻,通过在线询价、反向竞价、网超直购等简易采购方式,实现需求与响应“零距离”,全程“自助式”采购,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目前,电子卖场平台已入驻楚雄本地商家1025家,上架商品24877件,累计交易18218笔,交易金额达3.88亿元,各项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落实政策提份额。认真落实政府采购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给予小微企业10%至20%的价格扣除优惠等政策,大力助推小微企业发展。1至9月,全州组织开展政府采购项目322个,预留中小企业项目196个,预留金额2.79亿元,金额占比58.2%,超“预留40%以上”政策要求18个百分点。执行价格扣除优惠让小微企业中标226个、3.76亿元,分别占全部采购项目数及金额的70.19%、78.5%。

清除壁垒促公平。开展政府采购清除隐形壁垒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围绕26个问题清单,采取自检自查、县市交叉检查等方式开展抽查检查。财政部门积极履行监管主体责任,通过约谈方式,督促各项目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照清单、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加强政府采购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依规、公正公平对政府采购投诉进行办理,进一步优化了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环境。

严守标准树诚信。严格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运用,对各种违法失信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积极开展对评审专家、采购代理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评价,1至9月,共开展评审专家评价1453人(次),代理机构评价322条(次),进一步增强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诚信服务、规范履职的意识和能力。依托信息技术开展电子卖场常态化巡检,今年内共开展电子卖场巡检2批(次),发现问题194个,督促114家完成整改,进一步提升入驻供应商诚信经营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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