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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全力解决农业转移人口住房问题

发布日期:2022-06-29 10:12:13 来源:楚雄日报 作者:程 微 点击:[]

截至今年5月末,全州公共租赁住房累计保障农民进城人口30393户,占全州公共租赁住房总分配户数的58.37%

楚雄州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坚持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标定位,持续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把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工作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作为推进城镇化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实。

制度护航,构建农民进城住房保障政策体系。楚雄州严格执行住建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实际制定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将保障范围扩大到“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城镇有稳定职业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来务工的无住房人员。”农业转移进城人口只要符合保障条件,均可申请入住公共租赁住房。

政策护航,有效解决农民进城住房困难问题。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关于推动农业转移人口权益保障的工作部署,指导各县市做好农民进城住房保障工作,将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进城农民纳入保障范围,原则上每年将可分配公共租赁住房三分之一房源用于解决农业转移人口住房问题。截至2022年5月末,全州公共租赁住房累计保障农民进城人口30393户,占全州公共租赁住房总分配户数的58.37%,有效解决了外来和农民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为加快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服务护航,租售同权提供公共服务便利。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将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进城落户农民、农民工等住房困难群体纳入保障范围,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房屋承租人,按照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领居住证,享有就业、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权益和便利。

保障护航,不断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范围。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决策部署,以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工作。2022年楚雄州计划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2967套(间),通过新建、改造等多种方式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不断扩大保障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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