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把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试点作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通过理顺体制、激活机制、整合资源、优化机构设置和管理方式,激发乡镇发展动能,推动“一颗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在乡镇见实效,构建简约、高效、便民的基层管理体制,积极探索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新路径。
楚雄州根据省州党委、政府对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工作的要求,州委编办牵头,组成专题调研组深入部分乡镇,就“精准放权、集中审批、综合执法、资源整合”四个方面进行了实地调研,广泛听取基层和一线意见建议,全面摸清基层审批、服务、执法现状,提升改革试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调研情况,从乡镇群众办事“多次跑”不方便,乡镇体制“小马拉大车”“看得见管不着”难点、乡镇内生动力不足为切入点认真选取试点。经过多次研究论证并向省级有关部门汇报,选取经济社会发展好的县政府所在地南华县龙川镇,经济社会发展较好的坝区乡镇楚雄市东华镇,经济社会发展一般的山区乡镇楚雄市大过口乡和民族乡镇南华县雨露乡4个乡镇为全州四个类别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试点。4个试点乡镇基本代表全州乡镇类型,为全面推开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奠定了良好基础。
楚雄州把改革试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听取改革情况汇报,对改革把关定向。州、县市、乡镇三级成立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高规格“双组长”领导小组,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高标准组建改革工作专班,搭建改革推进工作平台,负责改革工作方案、改革配套制度制定和具体工作推进,确保克期圆满完成改革任务。按照“州主推、县市主抓、乡镇主责”的责任分工体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针对4个试点乡镇的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制订州、县市两级改革方案,理顺体制机制,实现试点乡镇集中审批服务和综合执法。南华县龙川镇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履行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工作统一进驻南华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办理。楚雄市东华镇、大过口乡和南华县雨露乡在整合乡镇现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责、机构和人员基础上,设立行政审批和综合执法局,设立政务服务中心,将新承接的40项行政许可权限事项,以及相关公共服务事项统一纳入行政审批和综合执法局、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同时,加强镇、村两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在乡镇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便民服务窗口,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采用“前台+后台”快捷办公模式,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一章审批、一门办理、一窗办结、一站服务、一次办好”。在村社区实行政务服务代办制度,群众办事更加便捷,实现县市、乡镇、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联网运行,构建线上线下融合互补的新型服务模式,实现了“一颗印章管审批”。建立试点乡镇与县市级部门行政执法协同配合机制,统筹整合了县市和乡镇两级综合行政执法力量,实现执法资源一体化;建立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机制,联席会议坚持每周一调度、每月一推进、每季一研究;建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力量日常联动、联合会商、案件移送抄告等机制,实现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调度和共治,实现了“一支队伍管执法”,有效维护社会秩序、市场秩序和群众生产生活秩序。
精准配套改革制度激发乡镇动能。出台“1+7”改革制度体系,精准配套改革。立足试点乡镇实际,统筹机构设置,优化机构服务功能,构建“前台+后台”模式,建立扁平高效的基层组织架构,有效提升服务能力。顺应试点乡镇发展需要,将直属事业单位进行优化调整,创新事业单位性质站所运行机制,按职能归口与相关机关办事机构统筹运行,岗位统筹设置,人员统筹使用,提高行政效能。制定驻试点乡镇垂管机构干部统筹管理办法,将垂管的市场监管所、司法所、国土资源所人员日常管理、考核、奖惩等权限下放到试点乡镇党委,建立乡镇领导班子联系协调垂直派驻机构机制,切实加强试点乡镇资源与人员力量的统筹融合,推动机构“条块分割”向“以块为主”的扁平化管理转变。制定试点改革过渡期管理办法,依法依规推进改革,切实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制定试点乡镇干部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干部考核考真、考准、考实的考评制度,工作“有为有奖”的比拼评价机制、“有为有得”的绩效评价机制、“有为有位”的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出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管理办法》,破除镇属事业机构间因所学专业影响职称转评而限制人才流动制度壁垒,打破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的政策措施,建立开放灵活的人才流动机制,激发党员干部职工干事热情和担当作为激情。通过配套制度的实施,构建符合基层政权定位、适应乡镇发展需求的行政管理体制,搭建镇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平台,增强镇党委、政府的管理效能,激发镇党委、政府抓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和发展新动能,推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