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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对应届毕业生身份界定的疑问
留言日期 2024-02-21
发言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2023届的毕业生。关于应届毕业生身份的界定我目前了解到的有:毕业离校后至今,未参加工作,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等情况。但关于具体的界定,以下方面我还存在疑问:
1、毕业实习过程中签订三方协议、就业协议的情况。
2、自主创业的界定,以及对应届毕业生身份的影响。
3、办理过工商注册手续是否视为非应届毕业生,且在报考云南省考、事业单位以及其他考试中将其注销,是否还会因此受影响。
存在以上情况是否会影响应届毕业生身份?以及除了上述方面,哪些情况下还会影响应届毕业生身份?
在报考云南省公务员、事业单位、基层治理专干等岗位时,是否可以直接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今年相关岗位?还是会因存在以上情况而受限于岗位要求中“含择业期2022,2023年毕业生”的应届要求?
期待您的详细回复,谢谢!
联系人姓名 尹*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回复部门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4-02-21
回复内容     你好,楚雄州2024年2月7日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明确的应届毕业生指2022年2月7日至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档案保留在原毕业学校、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2024年1月1日至7月31日毕业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毕业生;2022年2月7日至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下同)的留学回国人员;毕业当年或择业期内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2022年2月7日以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或目前仍在岗服务、年度考核结论为合格以上档次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当年或择业期内入伍,入伍前无工作经历,并于2022年2月7日以来退出现役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义务兵。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不是以最高学历相应专业报考的,可按最高学历毕业时间认定。与自主创业、工商注册手续没有直接关系,如果已经签订三方协议发生人事劳动关系纠纷会影响考察结果。其他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招聘应届毕业生以当次公告为准或向招聘主管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