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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住房公积金咨询
留言日期 2022-11-21
发言内容 我已经贷款了15万住房公积金和25万的商业住房贷款的组合贷,现在楚雄单职工可以带30万住房公积金,我这种能不能从商业贷款里面再转15万住房公积金
联系人姓名 谢**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回复部门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回复时间 2022-11-22
回复内容 尊敬的缴存职工,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中心研究现答复如下:与您电话沟通后了解了您目前的具体贷款情况,已告知您现行的商转公贷款政策,按照《楚雄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楚雄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提前结清该笔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部分后,可以申请将个人商业贷款部分转成公积金贷款;楚雄州住房公积金“商转公”政策详见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的文件,所需资料和流程详见网站首页下载中心里的“商转公”贷款所需材料一览表”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流程”,请结合自身实际按需提交资料到原组合贷办理管理部申请。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咨询:楚雄管理部 0878-6086869、禄丰管理部 0878-6019279、双柏管理部 0878-7712566、牟定管理部 0878-5220188、南华管理部 0878-7212599、姚安管理部 0878-5716031、大姚管理部 0878-6223199、永仁管理部 0878-6712435、元谋管理部 0878-8214228、武定管理部 0878-8711789、信贷科0878-3369345、3369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