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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创业贷款
留言日期 2020-03-21
发言内容 创业贷款怎样办理,是到户口所在地办理吗?我能办理吗
联系人姓名 果**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回复部门 牟定县政府办
回复时间 2020-03-23
回复内容 果先生: 您好! 感谢您对家乡工作的关心支持。根据您咨询的问题,现将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解答如下:
 1.创业担保贷款
 创业担保贷款(以前称小额担保贷款、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是指以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有关承办单位(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教育部门或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个私协等群团组织)负责推荐,由担保机构(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提供担保,由经办银行(经办此项贷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
 2.“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的具体内容
“贷”是指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小额贷款支持。即对在我省从事自主创业的人员,按规定提供每人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小额贷款。
 “免”是指对创业人员创业实行“四减免”。即①免收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②给予税收优惠;③创业者申请创业小额贷款免反担保;④创业小额贷款3年内按规定减免利息。
“扶”是对创业人员实行“一条龙”帮扶。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咨询、创业培训、创业项目评审、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等帮扶。开展“1+3”跟踪服务,每1名享受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政策的创业人员,应有1个承办单位负责服务,1名联络员负责联系协调,1名创业导师负责帮扶指导。
“补”是指对创业成功人员提供创业补贴。即对创业人员创业并稳定经营一年以上、招用我省一定数量的劳动者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3.“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 “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与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扶持对象基本一致。指以下10类人员: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②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③复员转业退役军人;④刑满释放人员;⑤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在校高年级大学生、休学创业大学生和留学回国学生);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⑦返乡创业农民工;⑧网络商户;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⑩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从事自主创业均可申请。在我省创业不受区域、户口限制。 4.“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期限 贷款额度:个人申请的贷款额度不超过15万元,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根据合伙人数按每人15万元以内的标准,最高额度为75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按时还清上次贷款本息、创业项目(或企业经营)良好、规模扩大且增加了带动吸纳就业人数的,可以再次申请贷款扶持、享受贷款贴息,但累计不超过3次。
 5.“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还款方式 从2017年5月1日起,贷款发放后第12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贷款发放后第18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贷款发放后第24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贷款发放后第30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贷款发放后第36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
 6.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还款方式 到期一次还清,或由借款人与担保机构、经办银行约定分期还款。
7.“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承办单位 云南省“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承办单位为:各县级(或州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个私协会、教育部门。
 8.申请“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限制条件 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或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9.对未按时偿还“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处理 创业人员获得“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后,应按合同约定按时还款。对未按时还款,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的,经办银行、担保机构和有关承办单位将按合同约定依法对借款人采取措施追索,并在征信系统中记录违约情况和公布个人信用状况。
 10.云南省的贫困地区划分 云南省的贫困地区县(含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共有88个,其中:①单纯的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有6个;②单纯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有15个:牟定县属单纯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③既属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又属于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有67个。 以上贫困地区县脱贫出列后,创业担保贷款(含“贷免扶补”)的财政贴息政策不变。
 11.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简称小微企业贷款。 ①小微企业的界定:小微企业指按工信部等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的小型、微型企业; ②符合下列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小微企业贷款: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③认定:小微企业新招用的就业人员是否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和新招用就业人数是否达到规定比例,由企业注册地的州市(或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并出具认定证明材料。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到期一次还清,或由企业与经办银行约定其他还款方式。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小微企业自行承担另外50%和上浮利率。
 要强调的是无论“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还是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获得贷款后都只能用于与创业经营、企业经营有关的支出。获得创业担保贷款的创业人员或小微企业,可以申请享受税收优惠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的扶持政策。 详细政策请咨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5216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