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公开向社会征集地方立法建议项目的公告

征集部门:楚雄州教育体育局  征集时间:-  留言数:0  点击数:

 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立法法授予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的职权。省人大常委会明确了我州自2016年8月1日起,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为充分反映民意,不断拓宽立法项目来源渠道,加大开门立法力度,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切实增强立法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特向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2017—2021年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建议项目。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针对我州经济社会发展中亟需通过立法解决的问题,以传真、信函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立法建议。

立法建议项目应写明立法项目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立法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主要措施等内容。

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20日

联系单位:楚雄州人大法制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3389718

传真:3389731

电子邮箱:2779006247@qq.com

地址:州公务活动中心二楼楚雄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 邮 编:675000

待征集活动结束后,楚雄州人大常委会将对立法项目征集参与者给予评选奖励。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