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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地方立法计划(草案)》意见建议的公告

征集部门: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征集时间:-  留言数:0  点击数: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报送2020年度地方立法工作计划的要求和《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2017—2021年地方立法规划》及其调整方案,现将《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地方立法计划(草案)》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8日。
反馈意见建议方式:
1. 通过电子邮件反馈。邮箱地址:2779006247@qq.com;。
2. 通过传真方式反馈。传真号码:0878——3389731
3. 通过信函方式反馈。通讯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邮政编码:675000)。

附件:《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地方立法计划(草案)》

楚雄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 10月14日

附件: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地方立法计划(草案)》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地方立法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原则,充分行使地方立法权,抓住重点领域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充分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推动、规范、保障作用,全面贯彻实施“1133”战略,为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根据《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2017—2021年地方立法规划》及其调整方案,2020年度地方立法计划是继续审议项目4项,具体安排如下:

一、继续审议《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
责任单位:州人大法制委员会、州司法局、州政府政策研究
工作目标:2020年提交州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二、继续审议《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
责任单位:州人大民族委员会、州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州司法局、州政府研究室
工作目标:2020年提交州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三、继续审议《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草案)》
责任单位:州人大常委会农业与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州生态环境局
工作目标:州政府提出议案4个月内进行第一次审议,州人大常委会隔次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

四、继续审议《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草案)》
责任单位:州人大民族委员会、州民族宗教委员会
工作目标:2019年10月启动修订工作,适时提请州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州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